第一章 一般规定
一、比赛名称
“广州农商银行·乡村振兴杯”第三届广州千村足球番禺锦标赛
2、竞赛组织
(一)命名单位: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番禺支行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华南分行
(二)主办单位:广州市番禺区足协
(三)主办单位:广州天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三、大赛组委会
由主办单位和主办单位共同组成。
四、比赛规则
本届千村足球赛的一般竞赛规则由竞赛组委会制定。
第二章 技术规定
一、参与单位
(一)番禺区锦标赛
广州市番禺区所有建档行政村均可组成村民队报名参赛。
2、赛制
本届前村足球赛将包括番禺区锦标赛的一个赛段。
3. 时间
(一)报名时间:锦标赛开始前10天报名结束。
(2)比赛时间:周日下午和周中晚上。
1、番禺区锦标赛:2023年10月-11月(具体赛程另行公布)。
4. 地点
番禺区冠军赛:广州番禺明达足球场。
5. 选手报名资格
(一)每队报名参赛队员16名,其中领队1名,教练1名。各村选手必须是各行政村户籍的村民(居民),且年满18周岁。
村民身份证明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身份证上的地址必须与户口簿上的地址一致,并确认为村地址。
2、具有领取村民分红的资格。
3、有村宅基地证等村民证明文件。
4、父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能证明其关系。
(二)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目前未效力于中超、中甲、中乙、中超五级联赛参赛俱乐部的注册球员(含预备队)。
2、近两年在省市各类正式比赛中未处于停赛或停赛期间的球员。
(三)报名前必须进行自查。经医院证明身体健康后,可自愿参加比赛。各参赛单位组长代为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参赛队员在比赛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如有其他特殊情况,以大赛组委会仲裁委员会的最终决定为准。
6. 注册流程
(一)报名村队组织队员按要求填写《广州农商银行乡村振兴杯》第三届广州千村足球番禺锦标赛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加盖公章行政村公章。
(二)每个村小组应当有一名班组长。由村委会干部担任组长,代表村组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并加盖行政村公章,保证比赛的公平性。
(三)报名村队将填妥的《报名表》和《自愿参赛责任书》纸质材料提交至各赛区组委会,并将扫描件(PDF)发送至组委会指定的工作邮箱的比赛区域。请在标题中注明“赛区名称+战队名称”。注册邮箱:
(4)报名期结束后,各赛区组委会将对报名队伍进行审核。初审通过后,予以公告。选手在公示期间无异议,并将资格审核证明材料提交大赛组委会备案后,方可参赛。
七、比赛方式
(一)番禺区锦标赛
1、参赛村队共24支,根据各队累计积分排名确定本赛区成绩;
2、参赛村队共24支,采用小组赛+淘汰赛的形式:
(一)小组赛:经抽签后,各小组采取单循环赛,根据各队累计积分排名确定晋级淘汰赛下一阶段的球队;
(2)淘汰赛:所有晋级小组赛的球队将通过单场淘汰赛决出番禺区冠军。
三、番禺区锦标赛赛制
(一)比赛日期:10月-11月
(二)比赛地点:广州番禺明达足球场
4、比赛方式(根据参赛队伍数量而定)
(1)分为两个阶段
①小组赛
番禺组分为A、B、C三组,A组前两名(4队)晋级番禺组半决赛,B组前两名(3队)晋级番禺组半决赛。 C组(3队)晋级番禺组半决赛。华南组分为D、E、F、G四个小组,D组(4队)、F组(4队)第一名晋级华南组半决赛。小组第二名和E组(3队)G组(3队)和G组(3队)排名靠前的球队将晋级淘汰赛,争夺另外两个半决赛名额。
②淘汰赛
淘汰赛决出番禺组、华南组冠亚军;番禺组冠亚军与华南组冠亚军以单场淘汰赛相交,决出番禺区预选赛冠亚军。
八、番禺锦标赛名次确定办法
(一)循环赛阶段,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平一场得1分。积分多的球队排名靠前。如果两支或两支以上球队积分相同,则按照以下条件排名:
1、积分相同的队伍进行比赛,胜者排名靠前。
2. 积分相同且比赛积分多的球队排名靠前。
3、场次积分相同且净胜球较大的球队排名靠前。
4、比赛中积分相同且进球数多的球队排名靠前。
5、同阶段所有比赛积分相同且净胜球较大的球队排名靠前。
6、同阶段所有比赛中积分相同的球队,进球数多的球队排名靠前。
7、纪律分:黄牌扣1分,红牌扣2分。如果你的积分较少,你的排名就会更高。
8、如仍平局,则通过抽签决定名次。
(2)淘汰赛阶段,每场淘汰赛的胜者晋级下一轮,负者则被淘汰。如果双方在淘汰赛常规时间打平,则通过3+1点球大战(即不进行加时赛)决出胜负。
10. 规章制度
(一)比赛应遵守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批准的最新《足球比赛规则》和最新《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守则》。
(2)所有比赛均采用七人制,比赛用球必须为组委会指定的4号足球。
(三)各区预赛必须严格按照各赛区组委会规定的赛程和时间进行;全市决赛必须严格按照大赛组委会规定的赛程和时间进行。
(四)每区预选赛时间为50分钟,每半场25分钟,半场休息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五)换人规则
每队每场比赛可报名7名首发球员和9名替补球员。他们可以进行4次换人(半场有1次换人,不计入换人次数)。最多可替换 9 名球员。被替换下场的球员不得重新换下。
(六)红黄牌及停赛
1、如果球员在比赛中被裁判出示红牌,或者累计得到2张黄牌,则自动停止参加下一场比赛。
2、小组赛中的黄牌不带入淘汰赛,附加处罚除外。
3、因违反纪律受到各赛区组委会或比赛组委会处罚且仍在禁赛期内的选手,应遵守纪律处分规定的时间,纪律处分在任何阶段生效。
(七)注册与检验
1、参赛队伍必须在比赛前30分钟向比赛监督提交本场比赛的参赛名单。参赛名单上的球员必须是第三届千村足球锦标赛正式名单成员。比赛前,比赛监督员将对两队的注册球员进行审核和确认。
2、比赛前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通行证等社会普遍适用、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原件(参赛队员提供的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并且证件上的姓名、姓名等必须有效,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必须完整)。
(八)比赛服装
1、比赛组委会将统一制定本次比赛所有参赛球衣(包括队长袖标)的图文印刷规范。冠军球衣由各赛区组委会提供,所有选手必须穿着指定服装参加比赛。
2、颜色规定:
(1)守门员比赛服装的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和裁判员的服装颜色明显不同。
(2)比赛选手的裤袜颜色应与比赛服上衣、短裤的颜色一致。
(3)参赛队员服装款式、颜色必须统一。若任何一支队伍服装不符合要求,参赛队员必须穿着赛事组委会确认的比赛服或比赛背心,否则将无法参加比赛。
3. 参赛选手比赛时必须佩戴护腿板。比赛所需足球鞋符合《广州市业余足球赛事用鞋限制规定》(允许穿AG\TF\布胶底足球鞋,但须经裁判检查)。
4、佩戴普通眼镜、项链、戒指等饰品或危险物品的玩家不得进行比赛。
5、参赛选手姓名、队服号码必须与报名表上一致。不符合规定、无号码、重复号码的,不得参加比赛。
6、比赛服装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比赛监督人员应要求各队按规定更换或调整;队伍不执行要求的,竞赛督导人员应当向竞赛组委会报告,竞赛组委会可以按照本规定退出。竞赛条款已确定。
(9) 工作台及技术区
1、第四裁判席面向球场,左侧为主队席,右侧为客队席。
2、技术区所有人员服装颜色必须与两队比赛服颜色有明显不同。
3、技术区内每次只能有一个人站起来指挥比赛。例如,外国教练可以跟随翻译。
4. 比赛期间,每队最多可有5名球员同时在替补席后面或门后无球热身,并由一名裁判负责协调。
5. 因红牌或纪律处罚而停赛的教练员、球员或官员在比赛期间不得进入技术区域。如果上述人员不执行本条款,裁判员可以中断比赛并责令其离场。若当事人不服从管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恢复比赛的,当事人及其所属球队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其他规定
(1) 比赛中断
如因天气、场地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比赛无法继续进行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比赛暂停。如果比赛条件在30分钟内恢复到可以继续比赛的程度(由裁判员和比赛监督员决定),双方应服从裁判员的指示,迅速恢复比赛;如果比赛暂停时间超过30分钟,裁判员应当宣布比赛中断。
2、如裁判宣布比赛中断,则保留当前比赛成绩,赛区组委会或比赛组委会将在24小时内选择场地补足比赛剩余时间。
(二)比赛取消
若因天气、场地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比赛不能按时开始,应采取以下措施:
1、如果开球延期,并且比赛条件恢复到可以在30分钟内开始比赛(由裁判员和比赛监督员决定),则比赛双方均应服从裁判员的指示,开始比赛。游戏;如果延误超过30分钟,裁判员应宣布比赛取消。
2、裁判员必须在宣布取消比赛后10分钟内向比赛组委会报告情况,组委会将作出相应处理。
(3) 弃权和罢工
1. 未注册、或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取得注册资格证书、或处于停赛期间、或正在诉讼中而未被允许参加比赛的选手,代表游戏中的某些球队。这场比赛将被视为弃权。
2、参赛队伍必须至少提前15分钟到达比赛场地。比赛时间后5分钟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比赛。
3、比赛过程中,如果有球队在场人数不足5人(不含5人),则剩余比赛立即结束,该队将被视为放弃比赛。
4. 弃权的处理:
(1) 一方弃权,另一队以 3:0 获胜。若比赛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成绩为准。
(2) 两队均输掉比赛。本场比赛两队均无成绩,均计0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罢工:
(一)非因主办方认可的不可抗力原因而未能参加比赛日程中规定的比赛,且未经主办方批准的。
(2)拒绝参加主办方安排的补赛或改期比赛。
(三)在比赛结束前5分钟内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恢复中断的比赛或者擅自离开比赛场地的。
(四)中途退出本次比赛。
6. 进攻队所有比赛的比分均按对手3:0获胜计算(无论比赛是否已经进行)。若比赛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成绩为准。
7、弃权或罢赛的队伍必须赔偿其他队伍、比赛场馆、组委会、合作伙伴、赞助商因此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由组委会根据有关合同、协议和实际损失确定。组委会保留根据损失判定追究索赔的权利。
八、广州足协纪律委员会可依据《中国足协纪律守则》作出进一步处罚。
9、如遇不可抗力,组委会可根据相关规定精神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一切措施和行动。
(四)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如果发现队伍在比赛过程中违反公平竞赛原则或故意弃权,
将承担以下全部责任:
1、取消该队本阶段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2、其他球队在与退赛球队的比赛中所受到的红牌、黄牌和纪律处罚继续有效。
3.取消该团队所有成员的获奖资格。
4、取消该队伍参加本次比赛的资格。
第三章 管理规定
一、赛区组委会
赛区组委会在竞赛组委会的基础上组建。主要结构及功能分别附后。
(一)仲裁委员会
负责制定赛事总体规则、协调赛事争议、确定赛事结果。
(二)纪律委员会
负责赛事纪律(包括公平竞赛管理)。
(三)会务部
负责整体活动策划,协调各项采购、联络、费用等。
(四)宣传部
负责整体宣传策划,协调媒体推广、宣传制作和场地布置。
(五)竞赛部
负责制定赛事整体规则,指派赛事裁判员,审核参赛资格,将竞赛监督员、裁判员填写的各类报告发送至竞赛组委会;向竞赛主管提供比赛录像。
(六)场馆部
负责赛事场地整体规划,协调场地申报、设备使用及管理等。
(七)保卫部
负责赛事现场整体安保及医疗保障方案,并配合当地公安部门负责安保工作及工作证的管理和发放。
(八)后勤部
负责重要接待、交通、人员调配、餐饮安排等协调安排。
2. 竞赛官员
比赛监督员、裁判监督员、裁判员均由广州市番禺区足协选拔。
三、纪律处分和争议仲裁
(一)纪律处分
1、大赛组委会将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章程》、《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等相关文件,对第三届千村足球锦标赛番禺赛区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罚。
2. 区锦标赛纪律处分
区锦标赛期间相关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区组委会将根据竞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报告或其他视频材料进行处罚,并报竞赛组委会备案。
(二)纠纷
本次赛事所有工作人员、参赛球员、教练员等均应遵守《中国足协纪律守则》有关争议处理的规定。
(三)仲裁
1、本次活动中出现的任何争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在比赛结束后48小时内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各赛区组委会或竞赛组委会提出。过期后将不再接受申请。
2、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罚的执行。
4.奖励
1、比赛设一、二、三、四名奖杯各1个,一、二、三等奖各20枚奖牌。
奖金: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三名:3000元;第四名:2000元
2、道德风尚奖8名,荣誉牌匾各1块。
3、最佳组织奖8名,荣誉牌匾1块。
4. 每位参赛者将设8个竞赛纪念奖和荣誉牌匾。
5、评选番禺区最佳选手一名,颁发荣誉证书。
6、设番禺区最佳得分手1名,颁发荣誉证书。
7、评选番禺区最佳守门员1名,颁发荣誉证书。
8、评选番禺区最佳教练员1名,颁发荣誉证书。
9、番禺区四名优秀裁判员各颁发荣誉证书。
五、附则
本次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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